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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建生活的朋友们注意啦,省公安厅网站今天发布的一份文件,和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福建省公安厅便民服务新举措》这份文件公布了16项便民服务新举措,并附带了详细的办事指南,涉及改名字、换领身份证、出境旅游、考驾照、处理罚单等很多方面,其中部分举措此前在省内一些地方已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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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省内居民名字变更
申请对象及条件●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名字变更登记。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须由亲生父母协商一致并持双方书面申请,同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需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报告,以及不存在不予变更情形的承诺书。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还须提交亲生父母协商一致的书面申请报告。已满10周岁的,应当征得本人签字同意。
●父母一方失踪或者死亡的,由另一方持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失踪文书或者注销原因为死亡的《户口注销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的,按照下列情形办理:
1.子女未满10周岁的,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持双方书面申请,同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2.子女已满10周岁未满18周岁的,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后,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持双方书面申请,同时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3.子女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本人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名字的变更。
办理程序及时限户籍地派出所受理,由原先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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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都有新举措,一一来看。
1省内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对象及条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
●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请办理的,须监护人同时到场申办。
需提交材料●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及时限●公民持《居民身份证》到省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办,20个工作日(加急证10个工作日)。
不予受理情形●户口登记在拆迁地址、公共地址、单位集体户(含单位集体户地址上家庭户)、学校学生集体户的
●疑似双重户口、虚假户口未处理完结的
●因整容等原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原身份证不在我省申领的
收费标准及依据●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
●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
注意事项●采集人像信息,不着制式服装或浅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公民应配戴眼镜框,不化浓妆。
●采集指纹信息,请保持手指表面清洁无污物。
●领取证件时须由公民到户籍窗口进行证件核验,交回原居民身份证(有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的一并交回),无法到场的由同户成年直系亲属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居民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委托书、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领取,公民在收到证件1个月内,携带证件到省内就近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
2省内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对象及条件●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公民
●未满16周岁公民自愿申请办理的,须监护人同时到场申办
需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
办理程序及时限●公民持《居民户口簿》、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到省内任一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办,20个工作日(加急证10个工作日)。
不予受理情形●户口登记在拆迁地址、公共地址、单位集体户(含单位集体户地址上家庭户)、学校学生集体户的
●疑似双重户口、虚假户口未处理完结的
●因整容等原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原身份证不在我省申领的。
收费标准及依据●丢失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
注意事项●采集人像信息,不着制式服装或浅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公民应配戴眼镜框,不化浓妆
●采集指纹信息,请保持手指表面清洁无污物
●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居民身份证一年内申请补领的,申请人可申请不再重新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以及原指纹信息未成功注册2枚的除外)
●领取证件时须由公民到户籍窗口进行证件核验,交回原居民身份证(有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的一并交回),无法到场的由同户成年直系亲属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居民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委托书、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到派出所领取,公民在收到证件1个月内,携带证件到省内就近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
3申办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对象及条件●在办理申领、换领、补领二代证的等候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身份证
需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正在办理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程序及时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当场制发。
收费标准及依据●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10元。
4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申请对象及条件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7月1日前户籍为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宁夏、北京、河北、山西、上海、山东、海南、重庆、云南、贵州、甘肃、辽宁、黑龙江、吉林、四川、青海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暂住登记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7月1日后覆盖全国。
●已办理《福建省居住证》
●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
●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
需提交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丢失补领的,须提供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以及以下材料之一:
●《福建省居住证》
●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社保缴纳证明
●合法稳定住所凭证(产权证、土地证或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证等),系直系亲属住所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同户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
办理程序及时限公民持上述材料到暂住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办,60日内发放。
不予受理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或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公民身份号码重号的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主项信息与人口数据库信息不一致的
收费标准及依据●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20元
●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证收取工本费40元
注意事项●采集人像信息,不着制式服装或浅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公民应配戴眼镜框,不化浓妆。
●采集指纹信息,请保持手指表面清洁无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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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在部分派出所设立出入境证件受理点
办事流程本市、县(区)除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外的常住户口居民,凭本人身份证明即可在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的派出所申办以下三种出入境证件
●首次办理普通护照
●首次办理往来港澳旅游证件
●首次办理往来台湾旅游证件提交材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居民户口簿
●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申请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
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正式批准的40个受理点名单:
福州市(15个)
福清市公安局玉屏派出所、龙山派出所、龙江派出所、音西派出所、海口派出所、龙田派出所、江镜派出所、高山派出所、东瀚派出所、三山派出所、渔溪派出所、上迳派出所、东张派出所、江阴派出所、镜洋派出所
泉州市(25个)
晋江市公安局龙湖派出所、英林派出所、新塘派出所、罗山派出所、梅岭派出所、安海派出所、金井派出所、深沪派出所、东石派出所、池店派出所、磁灶派出所、永和派出所
南安市公安局诗山派出所、水头派出所、美林派出所、洪濑派出所、梅山派出所、金淘派出所、霞美派出所、官桥派出所、英都派出所、码头派出所、罗东派出所、石井派出所、蓬华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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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服务内容为赴港澳台旅游再次签注互联网申办、自助机器申办。
1互联网申办办事流程省内除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户籍居民可自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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