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闽委办发明电〔〕号)和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关于印发《—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评选推荐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委文明办〔〕24号)要求,现将我省拟推荐表彰的第五届省级文明城市、第十三届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社区、行业、文明风景旅游区)和首届省级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在此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向省委文明办反映情况。具体名单如下:
一、省级文明城市候选名单(42个):
⑴设区市(1个):南平市
⑵县级市(4个):邵武市、漳平市、龙海市、福鼎市
⑶县城(14个):安溪县、东山县、宁化县、将乐县、明溪县、长汀县、永泰县、尤溪县、古田县、大田县、罗源县、光泽县、云霄县、连江县
⑷城区(23个)
鼓楼区、思明区、海沧区、梅列区、涵江区、城厢区、集美区、马尾区、湖里区、翔安区、鲤城区、泉港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秀屿区、芗城区、丰泽区、新罗区、同安区、长乐区、建阳区、永定区
二、省级文明村镇(个)、文明单位(个,含社区、风景旅游区和设区市文明行业)、文明校园(所)、文明家庭(户)候选名单通过登录福建文明风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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