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瓯国土资告〔〕34号
经建瓯市人民政府批准(瓯政土〔〕65号),建瓯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详见下表(点击下表可放大):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时间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有效申请人数少于2人时,本次拍卖流拍。本次出让设置保留价。
四、土地利用条件及其它约定事项
(一)竞得人必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根据规建旅局瓯建规函〔〕35号文公建规划要求,竞得人在地块内配套建设的幼儿园项目须单独占地、独立建设,建设于地块东侧,用地面积≥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该幼儿园由地块竞得者投资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市政府,产权(含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归市政府所有。该幼儿园项目建设由市教育局负责监管,规建旅局配合。地块规划设计方案须经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规建旅局审核批准,具体建设标准和要求以《幼儿园建设监管协议》约定为准。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须与市教育局签订《幼儿园建设监管协议》。
(三)其它土地利用条件按市规建旅局瓯建规函〔〕35号文件执行。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12月12日至年1月3日16时前,到建瓯市樟树下20号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年12月12日至年1月3日16时前,到建瓯市樟树下20号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书面申请手续。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1月3日16时整(以资金到达本公告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1月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地点设在建瓯市紫芝街46号建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开始时间为:年1月5日10时整。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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