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新生入学方案
年,我市城区小学基本上按原划片范围安排入学,因新建一中附属小学及竹海学校,片区做适当调整。首先安排本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户籍应是当年6月30日前迁入本片区的适龄儿童),在确保本片区适龄儿童入学的前提下,若有学位余额,将分批安排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本市乡镇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一)实验小学、第一小学
1.实验小学、第一小学第一阶段安排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适龄儿童入学:
(1)片区内符合“住址、房产、户籍三统一规定”的适龄儿童。
(2)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双方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也就是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
(3)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但需提供有效法律证明文书。
2.在安排片内生入学后,如果学校有学位余额,第二阶段安排户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入学。符合条件的可携带材料到实验小学或第一小学报名,但不得兼报;若两校同时报名,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入学对象,具体方案由学校制定,并报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第二小学、建安小学、芝山小学、通济小学、建州小学、竹海学校、一中附小、高铁小学(暂定名)
1.第一阶段安排片内生入学。凡拥有城区户籍,在学校片区内日常生活居住的学龄儿童,学校按片区内学生接收。实验小学、第一小学片区内不符合“三统一”规定的对象和抽签未中者可直接向居住地就近的学校申请就读。竹海学校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到建安小学或竹海学校入学,一中附小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自愿选择到芝山小学或一中附小入学。自愿选择方案过渡期暂定为年—年,共3年。年竹海、一中附小片区的适龄儿童按片区学校入学。
2.第二阶段安排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第二小学、建安小学、芝山小学、通济小学、建州小学、竹海学校、一中附小、高铁小学在安排片内生入学后,如果学校有学位余额,第二阶段安排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年秋季需在城区一年级入学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本着居住地就近入学原则,可向以上学校领取“一年级就读申请表”、“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书”。学校需公示此阶段各类别拟录取的学位数,家长携带材料向申请就读学校报名,学校审核后分批次公布符合条件的对象。分批方式如下:
第一批(8月13日报名):安排基本材料齐全且具备优先录取条件的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8月15日公示入学名单。
第二批(8月16日报名):安排符合基本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外县市户籍)。若报名人数在接收学校公布的该类别余额学位数之内直接安排入学;若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公布余额学位数,于8月17日在各申请学校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入学对象。符合条件但未抽中者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第三批(8月18日报名):安排符合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若报名人数在片区接收学校公布的该类别余额学位数之内直接入学;若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公布余额学位数,于8月21日在各申请学校通过抽签确定入学对象。未抽中者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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