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非遗法》、《福建省非遗条例》有关规定,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全市各地申报的基础上,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通过组织初评、复核,经专家评委会审议并报局务会研究审定,推荐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共65位,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止。相关投诉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以实名来函、来电、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机关纪委提出。来函、来电、电子邮件需使用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与反馈。南平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保护投诉者信息的安全和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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