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
授予张宝立、王建新同志
南平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张宝立
年9月9日,张宝立同志为救落水儿童,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年4月1日,王建新同志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勇救两名落水儿童,用实际行动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歌,社会反响强烈。为弘扬正气,树立楷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经研究,决定追授张宝立同志、授予王建新同志“南平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章和奖励金6万元。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英模为榜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平安南平”建设贡献力量。
南平市人民政府
年11月19日
(来源:南平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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