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上午,建瓯市委书记丘毅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杨銮共同为市监察委员会揭牌,标志着我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挂牌之前,我市召开了市纪委、监察委全体干部会议,市委书记丘毅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月26日至28日,我市召开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銮为我市首届监察委员会主任。29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察委主任提名,依法任命2名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3名委员。30日,我市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在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市委切实担负起改革试点工作主体责任,丘毅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施工队长”,对改革试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改革试点相关工作,并成立了由丘毅书记担任组长的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领导。同时按照省和南平市的部署要求,制定了我市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总体目标、试点任务、实施步骤和工作职责等内容。市纪委切实担负起改革试点工作专责,先行先试,提前谋划,认真组织施工。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精细施工,确保了改革试点工作这项“系统工程”有序运转,持续推进。
一个多月来,我市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倒排进度,顺利完成了监委机构设置、编制核定、人员转隶、谈心谈话、班子组建、办公用房配备、业务衔接等多项工作。
据悉,新成立的市监察委员会与市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实现了纪检监察力量的有效整合和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
(来源:瓯纪宣)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