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标承建的建瓯市三江口大桥工程项目,委托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负责管理和施工。现建瓯市三江口大桥施工劳务依法可以进行劳务分包招选,经招选人对该项目建瓯市三江口大桥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工程施工招选,委托建瓯市三江口大桥工程项目经理部为本工程建瓯市三江口大桥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工程施工招选代理人。现邀请你方参与本项目建瓯市三江口大桥工程施工劳务分包招选。
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建瓯市三江口大桥工程
1.2建设地点:南平市建瓯市
1.3工程建设规模:拟建范围北起水西江滨路,南至水南江滨路,工程范围K0+.~K0+.,道路平面中心线为直线,建设三江口大桥跨越建溪,桥梁跨径布置为:40m+m+m+47m,桥梁全长m,标准横断面宽度为42.1m。桥梁为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异形拱桥。主梁为钢混叠合梁,主梁主跨m,次主跨m,桥梁标准宽度42.1m(含吊杆区),中跨桥面布置为:5.5m(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两侧栏杆)+3.85m分隔带(吊杆区)+23m(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3.85m分隔带(吊杆区)+5.5m(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两侧栏杆)=42.1m。主要包括:桥梁工程、功能照明、景观照明等附属设施。
1.4招选范围和内容:
施工劳务管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
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派遣专职劳务管理人员进驻现场进行管理,配置专用办公电脑、多功能一体机(可复印、打印)等办公用品,并履行以下义务:
1).负责工程项目日常劳务管理工作,做好人员的进退场管理工作,办理好手续,收集人员信息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工人工种资料),编制人员花名册,对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并负责配合项目部完成项目劳务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的退场考核评价、半年度考核评级和年度考核评价。
2).劳务分包商应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强对现场建筑工人管理,制定实名制管理具体细则并抓好落实;配备专(兼)职劳务员,做好建筑工人信息的登记、核实与录入;对实名制相关数据实时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3).及时同项目进场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施工班组长签订“施工班组作业责任制协议”、“施工班组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劳务人员退场确认书和班组退场承诺书等;
4).每月按考勤制作工资表,提交项目部审核后,通过银行专户及时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工人工资按“一人一卡”实行银行卡实名制发放。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必须核实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工资发放如果是现金发放,必须在劳务员现场见证下,由班组长按工资支付表直接将现金签发给工人,劳务员协助建立可追溯的影像资料备查;劳务工人工资发放金额须经过项目部和施工班组长确认,张榜公示后发放,不等拖欠工人工资,并协助项目部解决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发生的各项纠纷工作。若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发生劳务纠纷,则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全部责任。
5).劳务分包商应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门禁系统或手机APP考勤程序,采用指纹、人脸、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对建筑工人及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电子打卡。劳务分包商企业可自行选择身份采集、实名制考勤设备或手机APP考勤程序等实名制管理所需的软硬件,并且能够与福建建工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对接上传数据。如果无法完全实施围挡考勤,则需要辅助移动考勤,对项目现场实施全面实名制管理。真实记录现场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确定劳务人员出勤天数并于每月5日前在公示栏上公示考勤天数。
6).负责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税率3%的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配合甲方办理申请工程劳务款有关手续。
7).劳务分包人应帮助甲方培训施工现场的劳务员,协助项目部对新进场的劳务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后方能上岗。劳务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特殊工种劳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应认真及时做好项目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及相关资料的建档备查工作,对接项目施工中省、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及建委(综合信用评价检查)相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时的接待及配合工作。劳务公司在劳务管理中应按照建委相关部门的检查要求,统一相关表格格式,完善各类表格,并至少应具有下列表格:
1、务工人员花名册
2、劳动合同书及工人进场承诺书
3、××建筑工程劳务公司职工×年×月劳动出勤记录表
4、×年×月劳务结算单
5、×年×月工人工资发放记录表或转账凭证(留存签收记录表)
6、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每月工资及时上墙公示并拍照留底)
7、《工人退场确认书》《班组退场承诺书》
9).劳务分包人应按照《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的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施工现场劳务管理及相关资料的建档备查工作,确保项目施工中被省、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及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厅)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检查时不被扣分,如有扣分,应接受甲方的处罚,每扣1分罚款元,超过5分(含5分),每扣1分罚款元。
10).劳务分包人所派的劳资管理员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劳务员必须参加项目部每周生产例会。若出现不称职、不服从甲方管理的,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调换管理人员。
11).以上条款为暂行条款,劳务实名制有关规定均应按政府有权部门发布的劳务实名制最新相关管理办法及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最新条款执行
12).劳务分包人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1.5工期要求:与施工合同工期相同,暂定日历天
1.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通过建设单位的第三方检测、符合施工劳务分包合同里的规定标准。
2、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必须是参选邀请函注明的邀请人。
2.参选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行业确认证书且经招选人批准同意邀请参加参选的;
3.本招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参选人应诚实可信、无不良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选劳务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选文件;
5.参选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选分包工程(标段)施工的能力,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1为招选人发布不合格劳务分包人名册的;
5.2被责令停业的;
5.3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5.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5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5.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5.7两年内出现因拖欠民工工资被投诉。
招选人: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
推荐文章
热点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