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谯城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谯城区谯东镇土地协管员李峰等12人违纪问题进行纪律审查。这12人分别是↓↓↓
1、李峰,谯东镇土地协管员;
2、宋效杰,谯东镇辛集村党总支副书记;
3、杨庆杰,谯东镇辛集村村委会委员、会计;
4、李正,时任十九里镇国土所负责人,现任十九里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5、宋建民,区供销社办公室主任;
6、张冲,大杨镇财政所工作人员;
7、景凤军,大杨镇郭万村党总支书记;
8、杨友德,大杨镇郭万村村务监督组组长;
9、张思华,谯东镇国土所工作人员;
10、王朝辉,区行政执法局薛阁分局一大队队长;
11、冯万林,薛阁街道汤王社区党支部书记;
12、詹同林,薛阁街道站前社区党支部副书记。
来源:谯城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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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纪律审查?
所谓“纪律审查”首先是要审查违纪行为尤其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有的领导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只重视查办能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实则不然,党员违法必先违纪,因此,党内审查是纪律审查,不是司法检控,一个是依“纪”、一个是依“法”,二者不能混淆。(来源:中纪委网站)
责编: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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