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公安局辅警招录
公告
为切实加强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弥补警力不足,促进我县公安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建水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条件,统一标准,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招录,分散使用,就地就近为主,自愿调剂为辅。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辅警工作;
(二)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道德品行良好,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
(三)本人自愿并且接受和服从公安机关的领导;
(四)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年6月30日至年6月30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70米以上(此次暂时不招录女性)。
(五)身体健康(包括①心电图检查正常,②肺部X光透视正常,③肝、肾功能检查正常,④常规B超检查正常,⑤血压正常,裸视1.0以上,⑥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纹身和无精神病史,⑦无性病、HIV检测为阴性);
(六)同等条件下,大中专毕业生;具有B类或C类机动车驾驶证,熟悉驾驶车辆技术的;具有计算机等级以上资质,熟悉计算机操作技能的;退伍军人、退伍士官可适当放宽条件(文凭可放宽至初中);
(七)限建水县常住户籍人员或在建水县长期居住生活的人员。
三、岗位设置
此次招录辅警20人(男性)
招录的辅警人员统一由建水县公安局安排岗位。
四、招录程序
招录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上岗前培训、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时间:年8月28日至9月15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新公安局办公大楼室。
(三)报名须知: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五分彩色免冠照片3张。
五、本次辅警招录工作事宜最终解释权由建水县公安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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